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年度北京高校优秀德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十佳辅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市委有关精神,不断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坚持立德树人、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北京高校优秀德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专职德育工作者(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负责人及干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素质教育教师,就业指导教师,资助管理教师等)和在工作岗位中自觉渗透德育、主动开展德育、表现特别突出的干部、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

2.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德育工作成绩突出的院(系、中心)、部、处等学校二级单位。

3.优秀、十佳辅导员评选范围: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

4.个人、集体均要求处级及以下。

(二)表彰名额

6名优秀德育工作者;

2个德育先进集体;

3个优秀、十佳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德育工作者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参与引导舆论,敢于反击错误思想言论;为人师表,关心帮助学生,自觉用良好的师德风范和良好道德行为影响教育学生。

2.热爱德育工作,敬业精神、奉献精神突出。

3.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方法科学。

4.积极探索创新,所创造的经验在学校或全市有一定影响。

5.德育成效显著,深受学生欢迎。

(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1.高度重视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北京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在人事安排、经费投入、制度保障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2.全体教职员工德育意识强,全员德育氛围浓厚。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参与引导舆论,敢于反击错误思想言论。重视学科德育渗透,把德育任务落实到每一门学科、每一位教师。能够选派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好、奉献精神强、有责任心、有能力的优秀教师从事德育管理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3.学风端正,教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生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实践活动,德育环境好。

5.德育工作成绩特别突出,效果显著,其经验在本校或全市具有示范性作用。

(三)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参与引导舆论,敢于反击错误思想言论,热爱辅导员工作,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开展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全面成长。

2.认真学习心理咨询、发展辅导等学生事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善于总结工作规律和进行科学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善于结合实际进行探索,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4.积极开展深度辅导、学业辅导等,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5.2014年获评“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原则上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学校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所下达的指标,依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学校在推荐的优秀辅导员中,可重点推荐一名事迹特别突出、工作经验在全市高校有一定影响的人选,作为评选“北京高校十佳辅导员”的候选人。

(二)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

(三)学校确定的人选或单位,均须经在师生群众中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委教育工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

(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高校推荐对象进行汇总审核,并根据事迹确定15名入围十佳辅导员复评候选人,经专家评审小组复评后确定十佳辅导员拟表彰名单。

(五)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审议。经审议的名单通过“宣教之窗”网站在全市范围公示,无异议后,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将联合下发表彰决定。

四、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把评选推荐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按照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

(二)申报人请根据申报奖项,相应填写《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或《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3)。上报的事迹材料应真实、准确、生动、详实,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拟推荐十佳辅导员人选5000字左右。同时上报电子版。所有材料请于2016年6月28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并将电子版发送到cuplxsc@126.com

联 系 人:李   蕾;联系电话:58909125。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

   3.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