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第二批“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提升专项资助计划”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因近日接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工作事项》的通知,现就第二批选拔工作相关事宜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实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开展选派工作


    今年第二批选拔工作将全面推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方式,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申请者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申请人《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注明项目(课题)级别、承担情况等。


    2.申请人提交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三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3.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拟定。


    二、重点审查申请人研修计划


    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研修计划须通过各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意见须经签字盖章,这将作为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及各校对被选派人员回国后效益评估的依据。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1.未提交外方邀请信及邀请信不符要求、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是淘汰的主要原因。不符合要求的邀请信主要表现在无外方导师签字,收取学费或高额注册费。


    2.留学回国服务期未满五年。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四、工作安排


    由于留学基金委的补充要求,我处现将第二批”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提升专项资助计划”的工作时间安排调整如下:


    1.即日起至8月27日前,各单位推荐派出人选并将推荐报告、海外提升人选汇总表纸质一份及电子版(人事处网站下载)、《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及教师个人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提交人事处师资科。


    2.2010年9月10日前,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提升专项资助计划”执行小组确定第二批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3.2010年9月20日-9月30日,被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


    4.2010年10月10日前,人事处将依照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对申请人的网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整理材料并提交留学基金委。


    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根据以上通知安排好本单位及个人的申报工作,以免贻误。



    附件: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人事处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