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从事教育事业满三十年的教职工登记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委员会:

为开展对我校从事教育事业满三十年教职工的表彰工作,现请各部门工会委员会遵照北京市高教局、市教育工会《关于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几项规定》(见附件1)对本单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进行摸底登记(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不包括已受过表彰的教职工),请各部门工会委员会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切勿错报、漏报、重报。

报送方式:请各部门工会委员会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教职工本人填写的《从教满三十年教职工审核表》(见附件2)和部门工会填写的《从教满三十年教职工人数登记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到校工会办公室(昌平校区主楼A1405室),电子版发至zhuxiban@163.com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58909219。

 

附件:1. 关于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几项规定.docx

      2. 从教满三十年教龄教职工审核表.docx

      3. 从教满三十年教龄教职工人数登记汇总表.docx

 

 

校工会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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