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第五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全体教师: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支持办法》(法大发〔2016〕17号)(以下简称《支持办法》)的规定以及支持办法办法实施中的经验,学校决定组织第五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因支持办法近期拟修改,本次遴选采取自主申报和定向资助的原则,根据团队的贡献率和竞争力,资助若干创新团队,宁缺毋滥。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学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北京市重点研究基地为依托,具备良好的研究环境,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办法资助的研究工作。

学校扶持具有研究基础和发展前景的非重点学科建设创新团队。

2.创新团队应由5名以上成员组成,成员之间应具有长期的合作基础,研究方向明确稳定,专业结构合理。

团队研究骨干一般由2-3人组成,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近年来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取得有较多的科研成果。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和创新意识,治学严谨,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4.创新团队成员应为学校在编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截止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适度支持45岁周岁以下教师,但须经科研处另外组织专家评审。

5.现有团队成员(非主持人),可以作为负责人申请新的创新团队;非现有团队成员(或主持人),只能参与或主持一个创新团队。

三、申报程序

青年教师创新团队建设是充分发挥科研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凝聚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创新群体,提升我校科研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院级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高度重视申报评审工作,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1.申请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申请书》,提交所在院级单位审核。

2.院级单位应当将申请材料提交院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多个团队申报的审议结果应当排序。

3.科研处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校科学研究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答辩的形式。

4.评审通过后由主管副校长签批发文。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创新团队成员签字,并加盖院级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章。

2.《2017年(第五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申报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1份加盖院级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章。

3.答辩所用PPT电子版。

请各单位统一收齐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cupl.edu.cn,所有纸质版材料于2017年6月16日下午15:00前报送至主楼A502,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培

联系电话:58909650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附件:1.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申请书(2016版).doc

      2. 2017年(第五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申报一览表.docx

      3.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支持办法的通知(法大发〔2016〕17号).doc

 

 

科研处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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