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安全工作标兵单位”和“安全标兵”评选结果公示

 全体师生: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评选2017年度“安全工作标兵单位”和“安全标兵”的通知》要求,经各单位严格评选推荐,校安全基金管理委员会考核评审,评选出10个单位和38名个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安全标兵单位(10个)

民商经济法学院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法律硕士学院  外国语学院  学校办公室  人事处  财务处  图书馆  饮食服务中心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教职工安全标兵(按姓氏笔画排列)(10人)

于美芬  王家启  王超群  刘希庆  刘瑾  孙黎萌  杨冉明  严炜  张之军  张轶舸

三、学生安全标兵(按姓氏笔画排列)(28人)

万南江  叶子函  田换林  包梦娜  许启胜  许维萱  刘鹏宇  齐菲  李亚男  李晓瑜  李露露 严黎  张鹏飞  张蓝予  张靖达  汪涛  武秀丽  林婉婷  陈嘉伟  项正先  侯丹洋  姚丽静  黄乐虎  蒋恩第  谢超  谭日景  谭惠文  魏恒泽

公示期自2017年12月11日起至12月13日止。在此期间,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署名来信的方式向保卫处或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

保卫处联系地址:昌平校区主楼B108室,联系电话:58909152。

纪委、监察处联系地址:昌平校区主楼A1006室,联系电话:58909067。

 

 

保卫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