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昌平校区2017-2018年度周转房供暖费事宜的通知

广大教职员工:

现开展20172018供暖季昌平校区周转房供暖费收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供暖费30/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二、收取对象

(一)有工号住户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依据以下凭据于4月中旬申请财务处统一从个人工资账户中扣缴。

1.20172018供暖季供暖费依据资产管理处核准的房屋信息计算个人应缴供暖费金额;

2.本人对应缴费用不明或有异议的,可于419日前致电物业中心或通过附件查询。

(二)无工号住户

物业中心将电话通知或上门张贴通知进行催缴,由个人自行到收费大厅缴纳。

缴费地点:昌平校区办公主楼B127室;联系电话:58909260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物业中心。

联系电话:58909276 

 

附件:2017-2018供暖季昌平校区周转房供暖面积金额一览表.xls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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