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廉政理论研究,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现就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开展研究,提高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

1.结合高校特点和实际,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根本保证。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推动教育系统党内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

3.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建立健全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机制。

4.围绕教育系统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5.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组织持续深化“三转”,更加精准有效地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

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本专项任务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设有教育廉政研究机构(基地)的高校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7、2018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9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四、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自8月6日开始)。申请者可从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进入“项目申报系统”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按照用户名、密码下方的“系统演示动画”中的“项目申报演示流程”及《申请评审书》中的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打印。

五、材料报送

1.申请书电子版审核

各单位请于2018年9月2日将《申报一览表》及《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提交科研处审核(邮箱:wenw090713@sina.com)。

2.材料提交

各单位通知申请人按科研处的审核意见修改《申请评审书》并于9月10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电子版终稿,9月14日前向科研处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评审书》纸质版2份(均为原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务必确保与电子版终稿一致并签字);

(2)加盖院级单位公章的《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

六、相关要求

1.申请人确保《申请评审书》纸质版和电子版终稿一致并签字。

2.《申请评审书》封面“学校代码”填:10053。

3.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教育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雯 电话:58909104(昌平办公楼A501)

邮箱:wenw090713@sina.com

附件:           1.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GBT 13745-2009(人文社科类).doc

                 5.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一览表.doc

科研处

2018年8月6日

【附件: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doc】 已下载
【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已下载
【附件:1.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