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国际会议预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国际会议预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计划性管理,须认真做好国际会议预报和报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预报制度

会议预报制度旨在限制重复举办相同的会议,防止出现先对外承诺后申报的现象。预报中的“2019年国际会议”既包括拟在2019年年内召开的国际会议,也包括在2019年后举办、但须在2019年对外承诺的国际会议。2019年的国际会议原则上只进行一次预报,若下半年有临时增改的一般国际会议,可于2019年3月初之前进行一次补报,届时将不再单独发通知。

二、会议预报程序

请各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本部门2019年国际会议计划表,并于2018年10月22日之前将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oice@cupl.edu.cn邮箱,纸质版表格加盖部门公章后送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会议正式申报制度

预报仅需提供拟举办或申办会议的简单信息(见附件预报表),在拟对外承诺或申办日期前三个月还应正式提交审批材料,内容包括会议申请表、拟邀请参会人员名单和会议议程草案等。会议正式审批材料通过学校智慧法大办事大厅的国际会议系统申报。未经预报的国际会议,教育部原则上不予审批。会议正式审批材料提交不足三个月的,须另外提交加急说明并盖部门公章。

四、国际会议实效要求

举办国际会议要目的明确、主题鲜明,不得举办内容重复、空泛的国际会议。要严格控制会期、会议规模和会议规格。中外参会代表的比例应适当,不得利用举办国际会议之名行创收营利之实。经批准举办的会议,不得随意更改会议名称、主题、会议性质、规模、会议地点和时间、邀请人员名单等关键要素,如需更改,须在原定会议时间的前2个月向我处提交加盖部门公章的更改说明。会后要切实做好会议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会议结束后1个月内向我处报送会议总结和相关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卓;电话:58908084;邮箱:oice@cupl.edu.cn。

地点:学院路综合科研楼B637室。

 

附件:2019国际会议计划表.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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