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校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所、中心:

为了推进学校2019年“双一流”建设工作的开展,根据2018年第19次校长办公会和第23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校内分配方案》,现就开展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与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以学科建设为基础。2019年是学校“学科建设冲刺年”。2019年“双一流”立项申报和经费预算要紧紧围绕学科建设年度目标和“双一流”建设核心任务开展,学科所属部门根据目标责任制年度任务确定建设项目和经费支出。

(二)以项目申报为抓手。以学校核心工作和“双一流”建设任务为根本出发点,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五类项目为依托开展立项申报与预算编制工作。项目申报要求具体参见《中国政法大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以项目单位为主体。学院(研究院、所、中心)和职能部门是立项申报和预算编制的实施主体。各项目单位按照学校确定的经费额度和项目类别根据本部门承担的学科建设、“双一流”任务开展立项申报,负责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

(四)以绩效考评为杠杆。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是“双一流”绩效检查的实施依据,也是开展学科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参考。学校将按照“任务—项目—资金”三统一原则对“双一流”建设进行年度考核,按照考评结果动态调整资金分配,形成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工作要求

(一)预算编制要求。项目申报应突出亮点,言简意赅,做到客观准确。经费预算编制应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对于超出分配额度的预算不予支持,对不合理的经费开支不予支持。此次预算编制,办公费不得列支;咨询费和劳务费总和不得超过预算额度的30%,一经申报不许调增。

(二)执行进度要求。请各单位合理安排经费预算执行进度,9月底前务必完成中央财政经费额度的75%,且于11月底前执行完毕。

(三)材料编报要求。各单位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法大发〔2018〕177号)《2019年“双一流”建设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附件3)的要求认真编制《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

(四)报送时间要求。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后的纸质版务必在2019年1月11日前报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电子版材料以“××(部门)2019年‘双一流’建设经费校内预算申报”为标题,发送至xkjs211@163.com,过期的预算申请不予采纳。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艺君、丛聪

联系电话:58909619、58909600

联系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B509

E-mail:xkjs211@163.com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校内立项申报书.doc

      2.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doc

      3.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4.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校内分配方案涉及单位名单.docx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双一流”建设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

【附件:附件2: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已下载
【附件: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校内立项申报书.doc】 已下载
【附件:附件4: 2019年度“双一流”建设经费校内分配方案涉及单位名单.docx】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