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各院、部、处、所、中心: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相关政策要求,现启动我校教职工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原则上不受理年度计划外因公出访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的范围

我校教职工因本单位工作需要或以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赴国(境)外从事相关活动的,均需申报因公出国(境)计划。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境)执行访学等任务、或教职工赴港澳地区从事给付报酬的学术交流活动的,不用申报因公出国(境)计划。但仍需向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履行相关校内审批手续后,方可持因私证照办理相关签证/签注并出国(境)进行相关活动。

二、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请按要求填写本通知所附表格,交所在处级单位汇总。所在处级单位于12月20日16:00前将汇总电子版发至pck@cupl.edu.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处级单位名称+2019出访计划申报”。汇总纸制版由所在处级单位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我处/办。我处/办不接收教职工个人提交的因公出国(境)计划申请。

三、参考信息

短期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及审批流程,详见我处/办网站:http://gjhzjlc.cupl.edu.cn/cjsx1/dqygcg_fga_sxjlc1.htm

短期因公赴台申报及审批流程,详见我处/办网站:http://gjhzjlc.cupl.edu.cn/cjsx1/ygftsxbllc1.htm

请各单位、各位教职工根据2019年出访需要,科学制订出访计划。我处/办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学校近几年各单位实际出访情况,对汇总的因公出国(境)计划进行审查和调整,然后报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人:张丽、甘一宁

联系电话:58908677、58908687

联系地址: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640室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短期因公出国计划信息表.doc

      2.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短期因公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计划信息表.doc

      3.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应邀赴台湾地区出访计划信息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应邀赴台湾地区出访计划信息表.doc】 已下载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短期因公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计划信息表.doc】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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