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的通知》(京教函〔2019〕153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2017届、2018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评选项目分为已工商注册组和未工商注册组。

1.已工商注册组。申报项目在2019年4月15日前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在评选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未工商注册组。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4月15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三)以团队为单位申报。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各团队的申报项目,须为本团队经营或策划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申报。

(四)已获“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称号的团队不再申报;往年已参评但项目内容无实质进展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应符合北京市“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定位和产业引导政策。

2.创业项目运行状况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且无法律及经济纠纷,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3.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好。

4.创业项目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具有引领推动作用。

5.创业项目参加过省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可优先申报。

6.创业团队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在京津冀辖区内。

7.创业项目申报须真实、健康、合法,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流程

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活动,申报及评选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5日至5月12日):网上申报。创业团队可点击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bjbys.net.cn)首页上方的“创业评选”或轮播图中的相应链接进行注册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请到申报平台中的“公告”栏中查看,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

第二阶段(5月13日至5月24日):学校初评。学校按照北京市教委统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dcy.bjbys.net.cn/beili/a/login),在“比赛管理”页面进行初评,通过高校审核和初评的创业团队具备参与下一阶段评选的资格,管理平台使用说明请到团队注册平台的“公告”栏查看。

第三阶段(5月下旬):专家复评。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经学校初评确认的创业团队进行网上评审,按照130%的比例确定现场比赛入围团队名单。

第四阶段(6月):现场复赛、总决赛。市教委组织专家对入围团队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第五阶段(6月):高校优秀组织奖评选。市教委依据高校审核后有效参评团队数量、高校优秀创业团队所占数量及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评选高校优秀组织奖。

第六阶段(7月):网上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四、评选奖励

(一)北京市将评选创业团队150支。其中,一等奖30支,二等奖50支,三等奖70支。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二)场地支持。对于有创业场地需求的优秀创业团队,市教委将结合评审情况,并经相关程序(另行通知),免场租入驻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市级园(理工园、软件园、良乡园)及高校分园。

(三)孵化服务。获奖团队可享受市教委“一街三园多点”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提供的创业培训、银行贷款、资本市场、投融资、人力资源、导师辅导等一系列孵化服务。

(四)资金支持。学校根据本校工作实际,对获奖创业团队给予支持或奖励。

(五)宣传推广。市教委将通过编写典型案例集、制作宣传片、开展成果展示、组织交流学习活动等形式,对优秀创业团队进行持续宣传,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五、其他事项

优秀创业团队评选工作是北京市教委支持大学生创业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严格评审,鼓励和支持学生创业团队参加评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立丹;电话:58909669

 

附件: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活动网上申报说明.docx

 

 

创业学院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