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学生: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9〕2号)的有关要求,现启动我校2019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选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参选条件

评选范围、参选条件参见《中国政法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法大发〔2016〕66号)。

二、评选名额

各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各一名(具有学籍的全日制三年级本科生和二年级研究生)。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各院负责组织本院学生的申报工作,候选人应经由智慧法大中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填写上传相关材料。

2.学生处统一将材料提交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宝钢优秀学生奖人选及特等奖提名人选,并将结果公示。

3.校内获奖人选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要求,通过宝钢基金会网络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1.个人事迹应以第三人称填写,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字数应限制在1200字以内。

2.评选中注重对于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参加体育运动等各方面考察,学生需在面试时提供详细的支撑材料供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本年度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共7个名额。其中,宝钢港澳台学生奖2名,奖金额为1万元/人;可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奖金2万元/人;特等奖的评选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主持进行。

4.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逾期不报和材料缺失的情况,将按放弃处理。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58909621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doc

     2.优秀学生评审表.doc

     3.优秀学生(港澳台)评审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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