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军:潜心致学,专心于教【CUPL正能量109期】

文/团宣通讯社 孙逸纾 陈慕寒  

“我学习法律以及后来研究法律,都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这位“一不小心”踏入法律大门的正是我校潜心深耕民法却又不局限于民法的易军老师。读书时期,广泛涉猎,充实自己;教学期间,认真做事,用心待人;工作之余,乐守淡泊,潜心学术。

简介:易军,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专业博士后,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代表作品有《私人自治与私法品性》、《法律行为生效要件体系的重构》、《‘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买卖合同之规定准用于其他有偿合同》、《法律行为制度的伦理基础》、《民法公平原则新诠》、《民法基础理论新视域》等学术论文及著作。荣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第一届法学博士后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董必武青年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等奖励。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等。

热衷于“风姿卓越”的民法

易军是从大学本科时期才开始学习法律的,“小时候看到我家附近法院的广告牌上贴着法院的判决书,往往是刑事判决书,总是说要判决某某多少年徒刑、死刑等等,上面还用毛笔打个大叉。那时候对法律并没有亲近的感觉。当然,后来学习了法律,尤其是民法,才发现自己最初对法律的印象是契合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对法律的印象,也因此对法律的看法才开始改观。”

 学法之初,他“读一门,爱一门”。随着对民法学习的深入,愈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求学与研究的早期阶段,我对民法的具体制度的研究很感兴趣。在后来的学习与探索的过程中,逐步对民法基础理论产生比较浓厚的兴趣。”

虽然是民法的研究者,但他的思维并不会局限于一个学科。读博士期间,他的阅读范围不局限于民法领域,除了法理学、法哲学等以外,还涉及政治哲学、道德哲学、经济学等方面,这对他现今的研究方法与研究风格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首先,各学科主题虽然不太一样,但不少东西是相通或契合的。来自其他学科的见解能增加我们对民法的感悟或理解。其次,可以运用民法以外其他学科的知识或工具来研究或看待民法问题,这样不仅可以实现观察与研究视角的转换,而且能开阔学术研究的视野,避免‘只缘身在此山中’的观察局限。”易军老师解释道。

当深入了解民法以后,他便爱上了这门科学,“当你时常发现民法其实也是‘风姿卓越’的时候,尤其是体会到她的体系性的美,以及一些冰冷生硬的制度背后其实涌动着深邃灵动的思想的时候,你难道不会热衷于她吗?!”

厚积薄发寻“惊艳之美”

做学问需要耐得住寂寞,学术成果的诞生往往是长期的酝酿与积累,绝非一日之功。“就我目前自己感觉相对比较好的研究成果,或者学界同仁有较好评价的一些成果,说实在话,不是短期内完成的。要在不长的时间内拿出优秀乃至卓越的研究成果,我力所不及。但还好,我有一个优点,就是能够坚持。”

有时候,为了完成某一主题的文章,他阅读思考积累的时间可以超过十多年,甚至更长。比如发表在《法学研究》的《买卖合同之规定准用于其他有偿合同》一文,是他1999年左右读硕士研究生时就想写的,但受限于水平与研究资料的不足,一直未能完成,2014年才完成此文。这也是目前为止,汉语世界内第一篇有关该主题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我国学界重视“合同法分则”这一研究相对较薄弱的领域的研究具有较大的意义。

易军老师的学术成果像他的孩子一样,都经历了长时间的孕育。还有发表在《中国法学》上的《法律行为生效要件体系的重构》一文,也是易军老师写博士论文时就想写的,因觉得自己思考不成熟,博士论文中并没有写这一章。基本上经过了约10年的思考积累,才完成此文。而《私人自治与私法品性》一文,也是思考积累了八九年之后,几乎推倒原文,又重新写了一篇……心无旁骛,潜心思考与研究,厚积而薄发。

这些潜心而得的研究成果获得了学界较高的评价。“当一个人为完成一件事情而花费比较长时间的心血与精力时,这项工作的成果往往不会差,甚至有令人惊艳之感。”易军老师始终相信:勤能补拙,持之以恒,终有收获。    

“尽到做教师的责任”

作为一名教师,面对学生们关于专业学习方法、未来职业选择、学术论文写作等方面的问题,他总是悉心解答,“可能通过当面交谈的方式,也可能通过邮件的方式。了解到他们的具体情况之后,对于他们比较好的想法,我会加以鼓励,对于他们的顾虑,我会加以宽慰或排解。”

易军老师曾带过的一个研究生,对在读研期间如何着力充满困惑。易军认真阅读了他的本科毕业论文后,经过与学生本人的几次交谈,了解了他的研究兴趣与风格,对于这一点,甚至学生自己也没有清楚地意识到。最终,易军老师帮他确定了符合他长项的硕士阶段研究题目。“他在这三年里,非常勤奋地在该领域展开思考与研究,到毕业时,成果丰硕。我觉得,作为一位老师,要善于根据学生自身的具体情况,发掘并激发出他们的潜能。”

易军老师基本上依循传统的讲课方式,板书比较多,他认为通过这种方式,同学们能够多做一点笔记。“身为一名老师,我一直这样想,也一直这样做,那就是,既然是一名教师,就要尽到做教师的责任。只有本着此种态度,才会尽心地备好每一次课,尽心地授好每一次课,尽心地解答同学的各种问题。没有这样的态度与责任心,所谓好的教学手段或方法其实都免谈。”

“易军老师对同学的辅导特别用心,对于课后的提问,他总是不厌其烦地一一解答,很多次都误了校车,最后只能自己想办法回去。”易军的研究生李昶这样说,“还记得曾经老师指导我的论文,他不厌其烦地帮我修改文章的结构和行文表述,有时我深夜发稿给老师,他第二天就能回复我新的意见,如此反复五、六稿,老师总是能够给出切实有价值的指导意见,而他的勤勉更让我感动。”

在教学过程中,易军注重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将自己的研究心得与研究成果融入课堂教学,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尽量使自己的学生想得更广、想得更深,也更有收获。在合同法授课过程中,易军结合自己的研究特色,阐释“合同法的三维——哲学之维、伦理学之维、政治哲学之维”的内容,希望借此开阔同学们的眼界、激发同学们的兴趣。李昶说:“大三时曾选了易老师的课,让我耳目一新,第一次体会到民法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魅力,不再是冰冷、机械与枯燥的法条。”

在学校64周年校庆之际,正在德国访学的易军老师也为学校献上祝福:“祝福法大生日快乐!祝福法大的事业蒸蒸日上!期望法大能够为中国臻于自由、平等、公正与法治之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易军老师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写于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