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我校青年教师从事学术研究,不断推出高质量、创新性学术成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决定组织第四届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2项,每项奖金20000元;二等奖5项,每项奖金10000元;三等奖10项,每项奖金5000元。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我校在职、在岗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出生时间为1976年1月1日以后)教师、以中国政法大学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发表的科研成果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时间范围

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不受此时间限制。

2.成果类型

(1)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3)未公开出版或发表、被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

3.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已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

(4)已申报过前三届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

三、申报办法

申报工作以所在学院(所、中心)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者请登陆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及相关文件,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院级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到科研处。

(一)报送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1份(A4纸打印)、《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2.《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一览表》(Word版),电子版发送至:18600797296@163.com,电子邮件的名称请以“姓名-学院-成果名称”的格式注明。

3.专著2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论文2份(其中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研究咨询报告2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予退还。

(二)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5月26日-27日

报送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A502科研处

报送联系人:谭义

联系电话:010-58909103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相关申请表格

科研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