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意见》,九院联合分党校第4期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培训班将于2016年11月12日和13日授课。
在校党委党校的指导下,分党校将通过联合培训、集中授课、分组讨论、集体活动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对比较法学研究院、法律硕士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法学院、科研单位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等9个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和中共预备党员进行系统培训和实践教育,第4期九院联合分党校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党委承办。
一、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授课
1.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授课安排(参见附件1:九院联合分党校第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表)
时间:2016年11月12日(周六)9:00-11:40、13:30-15:00
地点:昌平校区礼堂
2.中共预备党员集中授课安排(参见附件2:九院联合分党校第4期中共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
(1)2016年11月12日(周六)
时间:9:00-11:40、13:30-15:00
地点:昌平校区礼堂
(2)2016年11月13日(周日)
时间:8:30-12:10
地点:昌平校区格物楼阶三教室
(二)分组讨论
1.入党积极分子分组讨论
时间:2016年11月12日(周六)15:20-17:00
地点:由各学院分党委负责组织安排,并填写《联合分党校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3:联合分党校分组讨论记录表)
2.中共预备党员分组讨论
时间:2016年11月12日(周六)15:20-17:00,11月13日(周日)13:30-15:00
地点:由各学院分党委负责组织,并填写《联合分党校分组讨论记录表》(参见附件3:联合分党校分组讨论记录表)
(三)社会实践和其他活动
活动内容及地点由各学院分党委根据本院中共预备党员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
二、培训内容
围绕端正入党动机、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和深化党员发展认识等内容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基本要求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理论、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等内容开展对中共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
三、组织分工
(一)联合分党校组织党校教师进行集中授课。
(二)联合分党校各学院分党委负责本院学员报名、组织分组讨论和社会实践,配合联合分党校进行考勤管理。
四、考核评价
(一)培训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本人向所在学院分党委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分党委严格审查。确需请假的,由所在学院分党委于11月10日下午16:00前统一报联合分党校批准。
(二)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得批准,缺勤2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不予通过,且6个月内不得再次参加培训;请假获得批准,但是缺课4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暂不通过,保留培训资格安排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协助联合分党校做好培训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培训前,各学院要对参训学员进行纪律教育,确保学员准时、全勤参加培训。联合分党校将对考勤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联合分党校及所属各学院分党委应及时总结,并将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备案。
联系人:金璐;联系电话:58908522。
附件:1.
入党积极分子课程表.doc
2.
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doc
3.
分组讨论记录纸.doc
党委组织部
联合分党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党委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