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经校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校昌平校区燃煤锅炉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昌平校区燃煤锅炉维修工程
    2.主要内容:
    检修炉墙、炉拱、炉排、引风机叶轮、供暖循环泵,更换分水缸、蒸汽分气缸截门等。
    二、投标报名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具有工程所需要的生产工具及机器设备;
    4.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投标报名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文件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报名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8.投标报名人报名时须携带公司简介及近3年同类施工工程业绩材料(合同复印件)。
    三、其它特别说明
    1.如报名单位过多,招标单位有权从中选择部分报名单位参加投标;
    2.本项工程报名费人民币500元,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四、报名时间、地点
    请于2014年5月15日(8:30-11:30、14:00-16:00),到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办公楼B223室(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名。招标单位将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并收取投标报名费。
    联系人:代老师   马老师   仰老师       联系电话:58909182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