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处、所、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推进《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开展第三届“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的要求,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活动目的

通过围绕主题举办系列活动,大力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不断提升师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自觉和精神共鸣,进一步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三、活动内容

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主线,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庆祝建党95周年主题和校园文化建设实践,发挥学科特色,通过以下形式广泛开展相关活动:

1.爱国主义精神宣讲。以座谈会、论坛讲座、主题班会、党团组织生活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握当前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根本需求,增强对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的理论自信和行动自觉。

2.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深入开展“我爱我的祖国”、“永远跟党走”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华民族传统节庆、国家公祭仪式等来增强师生的爱国主义情怀。

3.拓展课堂内外、网上网下、平台载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创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以爱国主义精神为主题,运用电影、电视、歌曲、戏剧、小说、诵读、微电影、动漫、公益广告等多种艺术形式,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表达师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

四、活动时间和步骤

1.活动实施和策划征集阶段(6—7月)。各院、部、处、所、中心结合大学精神凝练和校园文化建设,积极策划活动,打造精品,并于7月8日前将活动策划报送党委宣传部(每一项活动需要单独提交策划)。

2.活动实施阶段和成果征集阶段(7—9月)。根据已开展的活动,形成成果报送,9月16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

3.活动评选阶段(9-10月中旬)。党委宣传部根据活动上报情况,遴选出效果好、影响大、有特色、可推广的优秀活动品牌上报教育部参评教育部第三届“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教育部将依托光明网、全国高校博物馆育人联盟网站、中国大学生在线、易班网和《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等相关媒体进行多种形式的成果展示和宣传报道。

五、基本要求

1.活动要求

相关活动须贴合弘扬爱国主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题,可以是已长期开展、取得一定成效的活动,也可以是近期开展、具有发展潜力的活动。鼓励积极开展贴合主题并能够带动广大师生参与的各项活动。

2.报送材料要求

以院系、职能部门、学生组织或班级为单位进行上报,每一项活动需要单独提交材料。7月8日前提交《活动申报表》(见附件1),表内需填写300字左右的活动策划方案或已开展活动的简介。9月16日前报送成果材料,包括《活动申报表》、2000字左右文字材料和5-10张相关图片。活动视频、新闻稿等材料可一并报送。文字材料要朴实简洁,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条理清晰、特色鲜明;照片要有典型性、代表性;视频材料内容完整、画面清楚、声音清晰、能够流畅播放。每项活动成果的申报材料以单独文件夹存储,文件夹名称注明活动名称。

六、提交方式

各申报单位请按通知要求,分别于2016年7月8日和9月16日前将所需提交材料发送至邮箱fadawenhua@126.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单位名称及“爱国情主题活动”字样。

联系人:滑然、葛莹;联系电话:58909084。

附件:“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