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附件1)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学院应根据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位毕业生参与进来,认真细致完成各项工作。

二、日程安排

1.从即日起,各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并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评选小组应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毕业年级辅导员和毕业生代表组成。

2.5月17日-5月18日,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核实本院本科生、双学士、研究生毕业生人数,制作优秀毕业生基数表(见附件2),交至学生工作部审核。

3.5月18日-5月27日(含公示期),各学院在个人总结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召开班会等形式,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各学院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3天)。

4.5月31日前,各学院将评选出的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材料(材料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3)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5.6月上旬,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市级优秀毕业生。

6.6月中旬,学生工作部制作荣誉证书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

三、注意事项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须同时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各一式两份。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蕾 李玥

联系电话:58909125

邮 箱:cuplxsc@163.com

 

附件:1.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

      2. 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数表.doc

      3. 优秀毕业生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rar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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