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校级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表彰在辅导员、班主任岗位上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我校正式在编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我校正式在编教师,年度辅导员岗位考核成绩为优秀。

2.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突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无任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热心为同学服务,深入宿舍,贴近同学,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

三、评选办法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本学年优秀辅导员共评选4名。请各学院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本院正式在编辅导员人数20%择优推荐候选人(可推荐人数不足一人的按一人计)。

请各学院将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2)及优秀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2)于6月22日(周五)前报送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昌平校区主楼1107),并将电子版发送到cuplxsc@163.com。推荐人选将提交我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联系人:李蕾、张笑莹

联系电话:58909125/9621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doc

      2.中国政法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名单.doc

      3.中国政法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doc

 

 

学生处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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