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重阳节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10月17日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中办发〔2016〕3号文件及校第八次党代会关于离退休工作部署,并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校园风尚,引导老同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同时,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重阳节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老有所为先进个人20名,以离退休教职工为评选对象;

2.尊老敬老好家庭5个,以离退休教职工家庭为评选对象;

3.优秀社团活动队组3个,以离退休社团协会、活动队组为评选对象;

4.尊老敬老先进集体6个,以二级单位为评选对象;

5.离退休工作先进工作者10名,以专职和兼职从事离退休工作的教职工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即可参评:

1.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信仰坚定,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觉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2)离退休后仍关心国家、社会发展,努力做学习新思想,跟上新时代,体验新生活、做出新贡献的“四新老人”;

(3)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在科学研究、教书育人、关心下一代、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贡献;

(4)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为老年事业做出有益贡献,在离退休教职工中树立良好典范;

(5)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和社团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

(6)注重言传身教,教育引导自己的后代亲属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家庭美德,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新贡献。

2.尊老敬老好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和谐,共同关心照顾老人,事迹突出;

(2)夫妻团结和睦,相互关心,相互照顾;

(3)子女孝敬、悉心照料老人生活,帮助老人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尽到子女应尽的义务,得到邻里好评。

3.优秀社团活动队组评选条件

(1)活动队组参与人数多,队伍不断扩大,影响广泛,小组成员能够经常性地参加组织活动;

(2)队伍团结,凝聚力强,活动开展好,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有明显进步;

(3)队组成员组织纪律性强,保持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思想状态。

4.尊老敬老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积极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政策方针和校党委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把离退休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并切实施行;

(2)落实“二级负责制”事迹突出,在提高离退休教职工待遇方面有作为,与老同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方面做出实际成绩,做到老同志意见有人听,困难有人管,问题有人解决;

(3)领导重视离退休工作,坚持走访慰问,切实关注特困、空巢老同志的实际困难;每年至少有两次主题明确的尊老敬老活动;

(4)在尊老敬老其他方面事迹突出。

5.离退休工作先进工作者

(1)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离退休工作政策方针和校党委相关工作部署,努力践行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

(2)热爱离退休工作,尊敬关心老同志;

(3)熟悉离退休工作政策和业务,踏实肯干,真诚为老同志服务,得到离退休教职工和本单位教职工的认可。

三、评选办法

评选采用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家庭)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离退休工作先进工作者由所在单位推荐。参评单位和个人需提交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各1份,并于9月21日前将书面材料(包括电子版)报送离退休工作处。其中,先进集体事迹材料800字以内,其它事迹材料300字以内。

四、报送方式

学院路校区:赵乐乐(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二层综合科,电话58908045);

昌平校区:吴晓璐(行政办公楼A1003室,电话58909085);

电子版报送邮箱:ltxzhk@cupl.edu.cn

 

附件:1.老有所为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2.尊老敬老好家庭推荐表.docx

     3.优秀社团活动小组推荐表.doc

     4.尊老敬老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5.离退休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x

 

 

离退休工作处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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