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18]29号)和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做好在京部属高校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9〕3号)的要求,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申请基本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项目申请人,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4.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的,或在3月5日前已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五、申报相关事项

1.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2.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3.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除外),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9.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10.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11.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1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书》填写不规范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的、无相关前期成果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关于申请书中经费预算

根据2016年9月颁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5)的要求,2016年及之后的项目需要核定间接费用。按照规定,项目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下部分,间接费用为30%。

另外,“年度经费预算”加总应该等于“直接经费”。

请在填写表“四、经费概算”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填写。

七、申报时间

1.为做好申报服务工作,请于2019年2月2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zhangrongcupl@163.com,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辅导,逾期者不再组织专家辅导。

2. 2019年2月28日、3月1日,集中接收纸质版材料,由各单位提交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八、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书》(2018年12月版)(附件2)、《活页》(2018年12月版)(附件3)一式7份(原件1份,封面右上角用铅笔标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5份(含原件)采用“1夹9”方式叠放,即将5份《活页》和4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1份《申请书》的中缝处;另2份《申请书》(含《活页》)单独放置。

准备材料袋(复印《申请书》封面粘贴于档案袋)一个,待科研处审核材料后装袋。

请各单位于上报前参照《2019年申报材料审核要点》(附件8)认真核对本单位申请人的《申请书》和《活页》是否有误,有误者请修改后及时提交,以免影响申报。

2.电子版《申请书》、《活页》(Word文件,以“中国政法大学+申请人姓名”命名)。电子版需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3.纸质版《申请一览表》1份(学院汇总并盖章)及电子版。

4.各单位将本院申报的所有项目数据统一录入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8年版)》(此系统暂未发布最新版本,待发布后科研处会统一转发),需录入申请人身份证件信息(持有多个身份证件的,以身份证信息优先),并由《信息系统》导出数据表(即xmsbsj.dbf文件);打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加盖学院公章)。

九、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老师下载本通知后附件最新版本申请书和活页使用,使用填写以往版本的,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位老师填写表格前仔细阅读“附件8.2019年申报材料审核要点”以及各表格内的“填写说明”。

2.请各位科研秘书老师在录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时,仔细核对信息,保证系统信息与申请书信息一致,否则一旦立项,不得修改。

3.请严格参照本通知时间和规定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蓉 邮箱:zhangrongcupl@163.com

电 话:58909655 报送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A501室

 

附件:1.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doc

      2.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3.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4.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9.27].docx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docx

      7.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一览表.xls

      8.2019年申报材料审核要点.zip

      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验汇总.pdf

      1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论证部分).zip

 

 

科研处

2019年1月10日

【附件:附件2.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已下载
【附件:附件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验汇总.pdf】 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已下载
【附件:附件8.2019年申报材料审核要点.zip】 已下载
【附件:附件1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论证部分).zip】 已下载
【附件:附件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9.27].docx】 已下载
【附件: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docx】 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doc】 已下载
【附件:附件7.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一览表.xls】 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