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见附件1)有关精神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附件2)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学院应根据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位毕业生参与进来,认真细致完成各项工作。

二、日程安排

1.各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并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本组相关工作,评选小组应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毕业年级辅导员和毕业生代表组成。

2.4月24日-4月26日,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核实本院本科生、双学士、研究生毕业生人数,制作优秀毕业生基数表(见附件3),并将其交至学生工作部审核。

3.4月29日-5月16日(含公示期),各学院在个人总结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召开班会等形式,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各学院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3天)。

4.5月17日前,各学院通过智慧法大系统进行审核,评选出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同时将优秀毕业生评选统计表及工作报告(见附件4)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5.学生工作部汇总相关材料报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市级优秀毕业生(公示期为7天)。

6.5月30日前,各学院通过智慧法大系统打印《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其中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获得者需要同时打印两份表格),所有表格打印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上交学生工作部。

7.6月中旬,学生工作部制作荣誉证书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应经由智慧法大荣誉称号申请模块进行申请。其中市级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必须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获得者并且已经通过院级审核。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909120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doc

     2.《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

     3.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数表.doc

     4.优秀毕业生评选统计表及工作报告.zip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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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数表.doc】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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