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关于在职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的规定及通知有关要求通知报考。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