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4〕9号)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建立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为做好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数据采集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4号)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进行填报。

2.数据采集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牵头单位以指定账号登录国家数据平台(网址:http://udb.heec.edu.cn)进行相关操作。

3.各部门分工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3)。

其中表“1-3”“1-4”“1-5-1”“1-5-2”“1-6-1”“1-6-2”“1-7”“1-8”八张表格为学校基础数据(牵头部门为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处),务必于11月9日(星期五)前完成填报。

所有表格务必于11月16日(星期五)前完成填报。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服务于政府宏观管理与决策、服务于高校内部质量改进、服务于高等教育评估认证,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务必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电话:58909704

 

附件:1.国教督办函[2018]74号: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pdf

     2.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20180709.pdf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xlsx

 

 

质量评估中心

2018年11月1日

【附件:附件2.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20180709.pdf】 已下载
【附件:附件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xlsx】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