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际法院院长讲座的通知

全体师生:

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的国际法院院长龙尼·亚伯拉罕先生(H.E. Mr. Ronny Abraham)将来校讲学,具体通知如下:

一、讲座主题:国际法院职能概览(The Role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A General Overview);

二、主讲人:国际法院院长龙尼·亚伯拉罕;

三、特邀嘉宾: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国际法院其他4位法官小和田恒(Hisashi Owada)、薛捍勤(XUE Hanqin)、朱莉娅·塞布廷德(Julia Sebutinde)、达尔维尔·班达里(Dalveer Bhandari),以及中国最高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孙劲等;

四、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

五、时间:2016年9月6日(星期二)10:30-11:30;

六、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二层学术报告厅;

七、语言:英语;

八、昌平师生乘车信息:9月6日上午9:15从昌平校区喷水池边发车,讲座结束后返回。

欢迎全校师生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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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又称为“国际法庭”,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设在在荷兰海牙,亦称“海牙国际法庭”。

“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候选人需要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才能当选,每届任期9年,每3年改选1/3,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全体法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院长,院长每届任期3年。考虑到地区均衡,15名法官必须全部来自不同的国家,代表世界各大文化与各主要法系。

2016年7月12日,对南海仲裁案作出非法无效的所谓最终裁决的国际法院常设仲裁庭(PCA)不是法院,而是一个仲裁法庭,不应将其与国际法院混淆。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9月2日